扫描小程序码分享
平台驳回备案申请后的修改提示:按照备案真实性管理相关规定,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负责人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请修改负责人信息不与其他主体重复后重新提交。
实际情况是:工信部是允许同一个人在不同主题下担任备案的负责人,已有另外一个小程序已备案通过,备案号是粤ICP备2025455353-2X(小程序ID:wx7f1224d326dc8e17),现急需解决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了解详细情况。
3 个回答
加粗
标红
插入代码
插入链接
插入图片
上传视频
你好,在平台备案系统中,人,手机号,邮箱均一一绑定,同一个人允许为多个小程序备案(同一主体下),可以提交一致的手机号和邮箱,但不能出现不同人共用手机号/邮箱的情况。
核实当前被驳回的小程序备案订单中的小程序负责人已作为小程序(appid:wx7f1224d326dc8e17)的小程序负责人备案。
你好,麻烦通过点击下方“反馈信息”按钮,提供出现问题的。
备案号是粤ICP备2025455353-2X(小程序ID:wx7f1224d326dc8e17)
本回答由AI生成,可能已过期、失效或不适用于当前情形,请谨慎参考
关注后,可在微信内接收相应的重要提醒。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微信开放社区” 公众号
你好,在平台备案系统中,人,手机号,邮箱均一一绑定,同一个人允许为多个小程序备案(同一主体下),可以提交一致的手机号和邮箱,但不能出现不同人共用手机号/邮箱的情况。
核实当前被驳回的小程序备案订单中的小程序负责人已作为小程序(appid:wx7f1224d326dc8e17)的小程序负责人备案。
备案号是粤ICP备2025455353-2X(小程序ID:wx7f1224d326dc8e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