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日登录微信公众号平台时,收到弹窗,要求该账号主体7天内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本公众号认证主体为企业,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本公众号发布的所有招聘信息仅用于满足本企业自身的人才招聘需求,不涉及其他主体,在招聘过程中也不涉及任何收费性人力资源服务,故不应被判定为违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请平台在7月23日之前解除相关限制。
法律依据: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此也可得出,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行为无需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本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仅针对华为自身岗位,未为其他主体提供中介服务,故不属于该条例规定的许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