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尊敬的纳税人(XXXXXXXXXXX):
您申报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请您进行核实确认,如属申报错误,请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深圳税务)
2025年11月05日”
----这是这两天收到税务局的通知短信,问题是我的小程序主体和商户号主体不一样,小程序的收入一分钱都没有到小程序的主体上面,但是平台却按这个数据上报了,按理应该是按商户号的数据上报?这种情况下如果小程序的主体如何处理?一分钱没有收,还要要按这个缴税,完全不合理!

同问,该怎么处理?
同问,都是绑定的另一个公司的商户,这个该如何处理。
同问,我已经在b公司全额申报了,现在a公司认证主体也推送了数据也要求我报
同问,也找不到客服到底怎么报税
你能知道报送的具体订单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