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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主体和收款商户号主体不一样,平台上报税务的报税主体要按小程序主体算?这个很不合理?

“【深圳市税务局】尊敬的纳税人(XXXXXXXXXXX):

您申报的今年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请您进行核实确认,如属申报错误,请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深圳税务)

2025年11月05日”

----这是这两天收到税务局的通知短信,问题是我的小程序主体和商户号主体不一样,小程序的收入一分钱都没有到小程序的主体上面,但是平台却按这个数据上报了,按理应该是按商户号的数据上报?这种情况下如果小程序的主体如何处理?一分钱没有收,还要要按这个缴税,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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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答

  • 阿白
    阿白
    2天前

    这个支付绑定的商户号不是自己的为什么要报税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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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叽哩咕噜
    叽哩咕噜
    星期二 11:41

    同问,该怎么处理?

    星期二 11:41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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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iPassOct
    TriPassOct
    发表于移动端
    11-08
    我现在也是碰到这种问题,你怎么处理的?税务局天天让我提交证据,关键是我进去是没有数据的,让我提交什么证据呀?他推送的数据我在哪里查,又没有人告诉我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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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胜杰
    杨胜杰
    11-08

    同问,都是绑定的另一个公司的商户,这个该如何处理。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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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吃不吃肉
    吃不吃肉
    11-07

    同问,我已经在b公司全额申报了,现在a公司认证主体也推送了数据也要求我报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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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kj、
    ckj、
    11-07

    同问,也找不到客服到底怎么报税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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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un
    Shaun
    11-07

    你能知道报送的具体订单数据?

    11-07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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